福建的陈先生询问: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买的是期房,收房时发现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不一样,误差大约是少了2%,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我能得到多少赔偿?能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律师观点】
对于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出现误差的问题,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有约定,一般按照约定来处理。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对面积误差的处理进行约定,那么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误差超过3%的情况,才能够请求解除合同。您的房屋面积误差为2%,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的价格据实结算,出卖方应退还您误差面积的购房款。
版权所有 © 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 ICP备案:京ICP备1800903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