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
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5:00签收一份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关于朱春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经查我所没有朱春强这个人,其属于假冒我所的行为,相关案件与我所无任何关系!后续如有此人假借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名义联系各种事务,请相关单位立即报警。
特此声明。
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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