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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邦资讯 | 我所主任郎克宇律师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上海迎来的“第一案”发表评论

来源: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浏览: 时间:2025-08-01

第一个吃螃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上海迎来“第一案”

“价值几个亿的集体土地说没就没了,我们村民难道不应该有知情权?”去年8月,原上海市华泾镇虹南村700多位村民代表苦求“知情权”未果后,发出如此追问,引发了如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的讨论。

如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知情权等诸多权益得到法律保障。最新消息是,虹南村村民已经提起两个诉讼,一个是代位起诉经营管理人员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一个是成员知情权之诉,力求用新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两个案件将分别于8月1日、26日开庭,都将在上海徐汇区法院进行。这也将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上海集体经济新法诉讼第一案,连徐汇区法院法官都直言:“这些村民是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村集体土地疑似流失,村民苦求知情权

虹南村村民苦求“知情权”未果一事,得从头说起。上世纪90年代,为了配合城市发展,虹南村被撤销,上海远中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远中实业)成立,虹南村村民所拥有的集体土地占股95%,2000多名村民都成为“股东”。此后,村民们每年都能领取到两三万元的分红。2020年,远中合作社成立,成为远中实业大股东,仍占股95%。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的报道,引发村集体土地流失的质疑,源于2004年的一次合作。当年,远中实业与一家公司共同成立民润公司,后来民润公司重组,根据重组方案,原民润公司资产中,二期园区土地及其地面建筑归民润公司所有。

 

在村民代表看来,该地块是村集体土地中位置最好、价值最高的地块,保守估算,总价应在10亿元左右,而根据重组方案,这地块从集体所有土地变成民润公司所有,村民代表认为,如果土地性质发生改变,就造成集体土地流失。

是否确实出现集体土地流失,进而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据指尖新闻等媒体披露,为了进行核实,从2022年开始,村民代表欲行使“知情权”,开始多方申请华泾镇政府和远中合作社公开相关信息,但均未获得成功,包括法律诉讼。

2022沪7101行初318号判决书显示,华泾镇政府认为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对镇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事项进行预审备案,故社员们对华泾镇集体资产无监督、管理职权,资产管理会系华泾镇党委的非常设机构,其行为不对外。

从名义上看,上述地块属于集体资产,村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却不能享有知情权,更别说监督权和管理权,有相关权利的机构也不对外,成员处境之尴尬可见一斑。

“上海集体经济新法诉讼第一案”具标志性意义

此事迎来实质性的转机,当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今年5月1日的正式实施。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填补了我国法制领域的一项空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决定集体出资的企业所有权变动”、“分配、使用集体收益”、“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职务时,如没有充分保障成员知情权,在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损失情况下,成员也可通过代位诉讼条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自身权益。

第六十条还赋予成员代位诉讼权,明确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在穷尽内部救济后,十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远中合作社成员有了上述诉讼机会,通过起诉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获得司法救济。

综合来看,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知情权的硬性要求包括查阅权、监督权、程序参与权等,更与代位诉讼权直接衔接,形成权益保护完整闭环,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表示:“这部新法照亮农村经济发展,全国9亿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对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集体经济新法诉讼第一案”,即将在上海徐汇区法院进行,尤其是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给此案赋予了特殊光环从而引发全国经济界与法学界的广泛关注。该案件的审理之所以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在于该案有望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的上海的一个标杆性的判例。

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郎克宇认为,“该案件的意义首先在于其警示意义,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资产入股后你要依法参与管理和监督。”在谈到该案件的审判将对全国集体经济成员维权产生示范性意义,郎克宇认为在推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管理者能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该法的精髓,真正维护集体经济成员的根本利益,也将助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驶入法治轨道。(来源:河青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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