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什么时候签署认罪认罚

浏览: 时间:2023-01-29

  目前制度框架下,只要嫌疑人有认罪认罚愿意,司法机关是非常欢迎的。也就是在公安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就会问嫌疑人是否愿意认罪认罚,认罪认罚可以享受从宽待遇等等之类。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认罪认罚,认罪认罚的表现为认可检察院量刑建议和罚金。法院审判阶段表现为审判阶段同意相关量刑和罚金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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