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浏览: 时间:2022-07-31

  一、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做罪轻的辩护的情况有:被告的年龄符合罪轻辩护的条件、被告属于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又聋又哑的人、实施正当防卫的人、进行紧急避险的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第一款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第一款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同时作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可以吗

  可以,但前提是数罪。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可以针对数罪并罚问题,即一人犯数罪,可以针对其中一种做无罪辩护,对其他的做罪轻辩护。

  虽然当前的刑事审判实践中,律师作无罪辩护被法院宣告无罪的几率比较低,但如果案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不符合犯罪构成等因素,律师就应当勇敢的进行无罪辩护;另外,被告人坚持无罪供述,其本人和家属均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律师可以与被告人达成统一的辩护意见,进行无罪辩护。

  三、罪轻辩护和轻罪辩护哪个更好

  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

版权所有 © 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 ICP备案:京ICP备1800903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433号

预约律师

*法律需求:
*律师:
*您的名字:
*您的手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