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证据有哪些

浏览: 时间:2022-08-31

  以下属于刑事辩护证据:

  1、物证和书证;

  2、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通常也称为“口供”;

  5、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刑事辩护证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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