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无罪辩护和有罪辩护的区别

浏览: 时间:2022-07-31

  一、无罪辩护和有罪辩护的区别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律师做无罪辩护有什么风险

  无罪辩护最大的风险主要是在嫌疑人进行自我辩护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给自己作无罪辩护等同于拒绝承认犯罪行为,若先前已经承认过犯罪事实之后又自行作无罪辩护,则属于翻供;这种情况下,先前自首、坦白带来的从轻处理都不成立了,更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甚至还会被视为无悔罪表现,一旦辩护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被判决为有罪时,很可能被从重处罚。

  三、无罪辩护可以取保候审吗

  不是无罪辩护就不能取保,也不是认罪就能取保。取保候审如果期间没有足够证据就会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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