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划分

浏览: 时间:2018-02-11

是这样! 我们是07年11月4日租的房,压了一个月的房租当押金,我们的房租已经全部交了,今天房东打电话让我们下个月的10月3日前必须搬走。这个算是违约吧? 因为我们还有一个月房子才到期! 房东说我们搬走会给我们退回1个月的房租和押金。我觉得这不够吧? 我现在就想问问,1:这个算不算房东违约,房东除了退我们房租和押金外。是不是还得付我们违约金?2:这个违约金是多少呢? 3: 还有我们的网费和煤气费都是交到房屋期满的时候。这个钱房东是不是也得赔给我们? 请各位行内人士指教一下。谢谢!

律师解答:

算违约我以前是个房地产中介的,租赁方面也经常做,我不知道你和他有没有签租赁合同,如果有的话,那他必须要让你住到11月4号再走,假如你不想住了,如果有合同的话,可以看一下上面你们是怎么协议的,如果没有协议那就这个月的租金,你的押金,还有半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你们没签合同,你可以不走,可以和他说这个房子我们是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不是我们的问题不租你们的房子,可以这样说,赔付方面和上面说的是一样的关于网费还有煤气,如果有合同的话,是最好了,因为一般的房地产中介的合同都有一个物业校验,意思就是当初把房子给你的时候当时的水电煤气网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没有,只能持缴费的票据让房东把11月你们预支的钱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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