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单位或个人房屋所有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公平、合理补偿的行为。
从本质上来说,房屋征收是一种为了公共利益而从事的行政行为,是政府依据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使用权,同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强制购买行为。
依据土地权属的不同,房屋征收分为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以及农村房屋征收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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